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税未达〔  〕 号

(纳税人):
  经审核,你户月均应纳税经营额为    元,未达   税起征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不缴纳     税。在此期间,如你户  月应纳税经营额达到    税起征点(   元/月),应于次月1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否则,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