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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受理号:
  受理日期:                              注 册 号:

  业 户 名 称:             (盖章)
  经 营 者 姓 名:             (签字)
  行     业:

  网址:www.gzaic.gov.cn 咨询电话: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广州市工商局:
  本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
│  序号  │         文件、证件名称         │  在对应栏内打钩  │
├─────┼─────────────────────────┼──────────┤
│  ⒈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登记书》     │          │
├─────┼─────────────────────────┼──────────┤
│  ⒉  │场地使用证明,即产权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变更经营地│          │
│     │址者提交)                    │          │
├─────┼─────────────────────────┼──────────┤
│  ⒊  │名称核准通知书                  │          │
├─────┼─────────────────────────┼──────────┤
│  ⒋  │新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即身份证、计生证和暂住证(非广州│          │
│     │市户口人员)等资料复印件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变更经│          │
│     │营者的提交)                   │          │
├─────┼─────────────────────────┼──────────┤
│  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复印│          │
│     │件                        │          │
├─────┼─────────────────────────┼──────────┤
│  ⒍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          │
├─────┴─────────────────────────┴──────────┤
│                                          │
│谨此确认。                                     │
│                                          │
│经 营 者:           (签字)                      │
│                                          │
│联系电话:                                     │
│                                          │
│                                          │
│通讯地址:                             年   月   │
│日                                         │
│                                          │
├──────────────────────────────────────────┤
│填写须知: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 │
│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
│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
│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负责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
├──────────────────────────────────────────┤
│注意事项: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    │
│    2、该栏还应填写负责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
├──────────────────────────────────────────┤
│                                          │
├──────────────────────────────────────────┤
│                                          │
├──────────────────┬───────────────────────┤
│ 责任人签字:        年  月│申请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
│  日               │                       │
├──────────────────┴───────────────────────┤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负责│
│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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