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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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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网址:www.gzaic.gov.cn <http://www.gzaic.gov.cn> 咨询电话:96633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广州市工商局:
  本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
│  序号  │         文件、证件名称         │  在对应栏内打钩  │
├─────┼─────────────────────────┼──────────┤
│  ⒈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
├─────┼─────────────────────────┼──────────┤
│  ⒉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          │
├─────┼─────────────────────────┼──────────┤
│  ⒊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          │
├─────┼─────────────────────────┼──────────┤
│  ⒋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          │
├─────┼─────────────────────────┼──────────┤
│  ⒌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计生证、暂住证(非广州市│          │
│     │户口人员)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           │          │
├─────┼─────────────────────────┼──────────┤
│  ⒍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          │
│     │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          │
├─────┼─────────────────────────┼──────────┤
│  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          │
│     │准文件                      │          │
├─────┼─────────────────────────┼──────────┤
│  ⒏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          │
├─────┴─────────────────────────┴──────────┤
│                                          │
│谨此确认。                                     │
│投资人:(签字)                                  │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填写须知: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 │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
│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以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
│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投资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
├──────────────────────────────────────────┤
│注意事项: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    │
│2、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 │
│应当提交租赁协协议及产权                              │
│证明。企业住所不是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投资人除了提交企业住所证明外,还应当提交生产经营│
│场所的证明。投资人人自有的经营场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
│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                            │
│3、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 │
│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或资格证明。                                   │
├──────────────────────────────────────────┤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
├──────────────────────────────────────────┤
│                                          │
├──────────────────────────────────────────┤
│                                          │
├──────────────────┬───────────────────────┤
│ 责任人签字:        年  月│申请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
│  日               │                       │
├──────────────────┴───────────────────────┤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拟办企业│
│投资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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