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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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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册 号: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盖章)

  网址:www.gzaic.gov.cn 咨询电话: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广州市工商局:
  本企业申请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
  │  序号  │         文件、证件名称         │  在对应栏内打钩  │
  ├─────┼─────────────────────────┼──────────┤
  │  ⒈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
  ├─────┼─────────────────────────┼──────────┤
  │  ⒉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          │
  ├─────┼─────────────────────────┼──────────┤
  │  ⒊  │国、地税完税证明                 │          │
  ├─────┼─────────────────────────┼──────────┤
  │  ⒋  │营业执照正、副本                 │          │
  ├─────┼─────────────────────────┼──────────┤
  │  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
  ├─────┼─────────────────────────┼──────────┤
  │  ⒍  │                         │          │
  ├─────┼─────────────────────────┼──────────┤
  │  ⒎  │                         │          │
  ├─────┴─────────────────────────┴──────────┤
  │                                          │
  │谨此确认。                                     │
  │投资人:(签字)                                  │
  │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
  ├──────────────────────────────────────────┤
  │填写须知: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 │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
  │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以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
  │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投资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
  ├──────────────────────────────────────────┤
  │注意事项: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    │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申 │
  │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
  ├──────────────────────────────────────────┤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
  ├──────────────────────────────────────────┤
  │                                          │
  ├──────────────────────────────────────────┤
  │                                          │
  ├──────────────────┬───────────────────────┤
  │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申请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
  │ 日                │                       │
  ├──────────────────┴───────────────────────┤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负责│
  │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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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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