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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 )登记内受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
经审查,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的_____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请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我局将于收到申请材料原件并与受理的申请材料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印章)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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