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事争议仲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淄博市人事争议仲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制作的。
  二、本证明书供人事争议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时填用的文书。
  三、本证明为填充式。在年、月、日中间应加盖单位印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