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修改通知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修改通知书


  沪工商合格修〔  〕(  )号

(提供方):

  你单位的         合同格式条款,其中         违反了《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的规定。现根据《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特通知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格式条款报本局备案。如拒不修改,本局将按有关规定将该格式条款及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