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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
不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规定的条件(标准),存在以下问题:
  (说明不予变更的具体情况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变更。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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