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一、招股说明书封面
招股说明书的封面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 发行人的名称及公司住所;
(二) “招股说明书”字样,送交证监会审核的稿件,必须标有“送审稿”显著字样;
(三) 说明发行股票的类型,例如:普通股、优先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等;如果同时发行认股证,还须列明认股证与股票的比例。
(四) 重要提示,必须按照本准则附件一规定的文字列示;
(五) 发行量、每股面值、每股发行价、发行费用、募集资金,采用上网竞争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应标明发行底价;
(六) 发行方式及发行期;
(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八) 主承销商;
(九) 推荐人;
(十) 签署日期。
招股说明书必须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等于A4纸规格),封面必须为浅色,除可以印有发行人的标志之外,不应当有其他图案。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二、招股说明书目录
目录在招股说明书的封二上排印,包括每一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数。
三、招股说明书正文
(一) 主要资料
本节是以2-3页的较少篇幅,把招股说明书中关键内容摘要刊印在招股说明书之首,以使投资人尽快了解该说明书提供的主要信息。但是“主要资料”不得误导投资人,同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投资人阅读全文,以正确了解招股说明书的完整内容:“以下资料节录自本招股说明书。欲购买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该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节包括以上内容:
1.发行人简介:设立情况、主营业务、资产规模、经营业绩、股权结构(以图表示意)、职工人数等。
2.本次发行:
(1)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
股票种类、每股发行价、每股面值,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股),其中:普通股、优先股等,
发行总市值,
盈利预测(注明所得税率),
每股盈利(分别按加权平均法与全面推簿法计算,加权平均法应注明预计股金到位时间)。
预计市盈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扣除发行费用);
(2)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及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3)募股资金的运用:简单说明募股资金的用途;
(4)股利分配:分配间隔时间,预期首次分配是何时间、新股东是否享有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的滚存利润等;
(5)风险因素:涉及到哪几方面的风险;
(6)发行地区、发行对象、承销期的起止日期;
(7)拟上市证券交易场所。
3.主要会计数据(采用列表式):
(1)资产负债表数据:营运资金、总资产、长期负债、股东权益;
(2)利润表数据:销售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