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偿还财物通知书
偿还财物通知书
(发文号)
_________公司:
本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裁定宣告公司破产,并成立清算组对该司进行清算,经查你司尚欠公司,你公司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公司清算组清偿(交付)。
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如所提异议经本院审理驳回,要按争议数额交纳诉讼费)。
逾期既未清偿(交付)又未提出异议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