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
(宣告破产用)
(发文号)
申 请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本院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了 公司申请 公司破产还债一案,并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现查明:被申请人(或申请人)(以下写明破产企业设立注册情况,有独立法人资格、负债原因、负债数额,既有资产及经营状况),又查明:(写明不申请和解协议被否决等)。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或申请人)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根据××××法(条例)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公司破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