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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和解协议裁定书
终结和解程序裁定书
(发文号)
本院向年月日公告申请和解人的和解协议生效以来,申请人不能履行和解协议(财产状况继续恶化,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本院认为,和解协议已无继续履行之必要。根据××××法(条例)第××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和解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不得上诉,自宣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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