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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通知书
中止执行通知书
(发文号)
院(庭):
债权(务)人 申请 破产一案,本院破产审判庭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的规定,请你院(庭)中止对 公司的民事执行程序,移送已被扣押资产及相关材料,通知申请执行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本院破产审判庭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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