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


抵押人授权委托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授权委托下列人员代表我方全权办理与       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
  1.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单位:       (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年  月  日

  (说明: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单独分别填此委托书)

  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授权委托下列人员代表我方全权办理与       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
  1.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2.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授权委托单位:       (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年  月  日

  (说明:代理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单独分别填此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单位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注: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确认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   年  月  日签订的抵押合同的约定,抵押登记双方依有关程序对抵押财产(以抵押清单为准)作充分核实,确认以下事实,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所有权(使用权)属抵押人;
  二、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双方认定的价值为        元;
  三、抵押人本次抵押的财产(以抵押物清单为准)在本次抵押之前从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