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号:
企业动产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或签字。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登记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终止,当事人各方应在7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的;
(二)抵押物全部灭失的;
(三)抵押物清偿的;
(四)抵押合同解除的;
(五)抵押物转让价款约定提存的;
(六)抵押合同依法终止的其他情形。
未办注销的,抵押物不得设定重复抵押。
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抵押物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双方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办理登记的,应提交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三)抵押权终止的凭证;
(四)原《抵押物登记证》;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注销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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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登记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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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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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注销原因 │ │
│ │ │
│ │ │
├──────────┴────────────────────────────┤
│申请注销 工商局发 工商 抵登字第 号《企业动│
│产抵押物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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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抵│名称 │ │
│ │押├──────┼───────────────────┬──┬─────┤
│请│人│地址 │ │邮编│ │
│ │ ├──────┴─────────────┬─────┼──┼─────┤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电话│ │
│ │ ├──────────────────┬─┴─────┼──┼─────┤
│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 ├─┼──┬───────────────┴───────┴──┴─────┤
│ │抵│名称│ │
│ │押├──┼───────────────────────┬──┬─────┤
│ │权│地址│ │邮编│ │
│ │人├──┴─────────────────┬─────┼──┼─────┤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电话│ │
│ │ ├──────────┬─────────┴─────┼──┼─────┤
│ │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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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人申明 │ 抵押权人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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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共同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申请表所│与抵押人协商一致,共同申│
│填事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请办理注销登记,对申请表│
│ │所填事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
│ │性、合法性负责。 │
│ │ │
│ │ │
│ │ │
│ (单位公章)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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