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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当事人为组织)

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当事人为组织)


  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代理权限如下: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和解、提出、放弃、承认、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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