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
检 强许[ ] 号
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经依法审查,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条的规定,应当依法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因该犯罪嫌疑人系本届人大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特提请许可。
年 月 日
(院印)
附:案件情况报告
第三联报送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
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时使用。
二、制作本文书时,依据决定采取的强制措施,填写相应的法律适用条文。本文书应附有案件情况报告。对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适用本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