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 诉状(装修纠纷)
原告:××× 男,汉族,××省××市人,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市××东门大街×号,联系电话:××××。
被告:×××,女,××市××商场的业主,住××市××路××大厦首层(××路××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装修工程款××元(人民币,下同)、垫付的装修材料款××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年×月××日起计算到付清之日止,按每天万分之二点二一,暂计算到起诉之日为××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年×月××日,原告承包了被告的××市××商场的室内装修工程(见证据—)。20××年×月××日,原被告双方对××市××商场的室内装修工程进行了如下约定:承包形式为包正,工期25天(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装修工程款预算为××元,并注明以上工程项目)不包括电气安装,实际工程项目如有增减,双方另行协议(见证据二)。20××年×月××日,被告又将增加的××市××商场卫生间、后门楼、侧门铁棚装修工程给原告进行装修,预算装修工程款为××元(见证据三)。原告承包被告的装修工程之后,依约进行装修,为被告垫付了材料款××元(见证据四),并按时在20××年×月××日将××市××商场交付被告,被告在20××年×月××日将××市××商场营业。20××年×月××日,原告找被告进行结算,被告拒绝与原告结算,并拒绝支付原告装修工程款(见证据五)。截止到目前为止,被告仅支付原告装修工程款××万元,尚欠装修工程款××元、原告垫付的材料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