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工伤赔偿)
原告:×××,男,××岁,汉族,泥工,××县×部县人,暂住于××市××村,身份证号码:××××。
被告:××市××大厦,地址:××市××路。
法定代表人:×××,男,总经理。
被告:××市××区××装饰补漏有限公司
地址:××区××花园×楼。
法定代表人:××××,男,总经理。
请求事项:
1、依法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人身损害医疗费、残疾补偿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补助费、护理费、家庭困难补助费、精神损害补偿费等累计2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二00×年×月××日上午×时××分左右,原告和×××受第二被告××市××区××装饰补漏有限公司(简称××补漏公司)雇请到第一被告××市××大厦(简称××大厦)为其补水管漏。××大厦×某领原告和×××到补漏观场,并对原告和×××说:三根水管都漏水,前几天,我们把墙打开了也补不住漏。原告和×××在光钱极差的现场看到围护水管的“管通井”墙下端约1米高被全部凿开,上端剩余墙面粉有×泥沙浆,没有裂缝。原告和×××就开始清理施工现场的砖块等杂物,当原告和×××刚清理完观场,蹲下开始准备清理漏口时,“管道井”上端墙整体坍塌,原告被塌下的砖头埋着。事故后,×××和其他民工扒开砖头,将原告拖出,后由××大厦××、“120”救护人员等送到××市中医院治疗。经初步诊断:右脚四处骨折、大脑、背,手多处受伤。而××大厦却拒不出医疗费用,××补漏公司出了少量医疗费后也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