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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入股纠纷)

民事起诉状(入股纠纷)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路××号××栋××室
原告:×××,男,回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路××花园××座××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园××号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园××栋×××房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投资款×××元;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投资款从××年××月××日起至实际退还止的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计至起诉之日已有×××元);
  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之间签订了《××有限公司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为《协议书》),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资换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股份。《协议书》签订后,原告先后投入×××元(该款均由原告之—×××交纳,但为三原告共有),但发现被告在《协议书》第4条及其提供的××公司宣传资料上所做承诺与事实不符,其所谓××系统中国总代理、已初步落实了一些客户,并在××、××、××等地建立了销售网点等说法为被告虚构。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被告既不能证明其承诺属实,又拒不退款,原告不得已诉至贵院。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使原告在无法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进行了投资,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饭《协议书》的约定退还原告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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