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洗涤业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商会中文名称:
**洗衣洗涤业商会
商会英文名称:(略)
第二条 本商会的性质是:
由**省洗衣洗涤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为主并包含其它经济成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商会遵守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以“为会员企业服务,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洗衣洗涤行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四条 本商会为**省工商联内设机构。在**省工商联的直接领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
第五条 会址设于**省**市**路**号。
第二章 业 务
第六条 本商会在会员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企业的愿望与要求,传达政府的政策指示,协助政府部门进行洗衣洗涤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经营服务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本商会(一)推动会员企业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办理政府部门授权委托的各项事宜;开展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向政府部门提出制订行业规划和决定政策的参考依据;(二)以互惠互利原则,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会员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和竞争方面发生的问题,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三)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交流活动,指导企业的经营;(四)采取多种形式为会员企业培训各类专业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授权下,做好业务技术考核评定技术职称等工作;(五)组织会员企业协商订立以落实“分档经营,适应多层次消费需要”经营方针为中心的行规行约,议定企业等级标准,进行产品鉴定;(六)发展与国内外相关民间组织的联系,推动本国与外国经济技术合作和友好往来;(七)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八)商会业务范围是:指导、管理、交流、协调、咨询、服务、培训、考核。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商会的会员组成:凡依法取得工商营会团体及个人或与之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经申请被批准后可成为本商会会员。本商会会员同时也是**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