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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住宅手册”

××住宅小区“住宅手册”

  一、物业管理
  (一)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物业管理十多年,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管理队伍,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其管辖下的“××花园”被评为“××市模范文明住宅区”。
  本公司的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公司下设有:物业清洁管理公司、装饰工程部、广告策划制作有限公司、机电维修部、机电商场、车辆维修部、花木服务部、招待所、幼儿园和托儿所等;热情为您提供:清洁卫生、装修、摄影广告、机电维修、庭园绿化、幼儿入园入托、代办居住证等服务。
  (二)管理处
  1.物业管理处是物业管理公司派出具体负责小区事务管理的直属机构,将竭诚为广大住户提供最佳的服务与管理。
  2.管理处人员包括:主任、管理人员、水电人员、绿化人员、保卫人员、清洁卫生人员与专门技术人员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热情为业主(住户)提供各项服务,并乐意接受业主(住户)的批评,诚心采纳有益建议。
  3.管理处负责小区的电梯、给排水、供电、对讲机、天线、消防、代收代缴水电费、清洁卫生、道路、绿化、娱乐设施等的管理。
  4.管理处除做好小区内的管理工作外,并代表业主(住户)就小区内日常生活中涉及有关部门的公共事务进行联系和协助解决。
  5.业主如不及时清付管理费、水电费,管理处有权对业主(住户)提出奉劝、警告,直至采取相应法律手段。
  (三)管理费
  1.管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管理处每月向业主收取的综合性管理费,用于支付小区内的道路、庭园绿化、电梯电费、公共照明、公共设施之保养、维修、清洁卫生,以及支付管理公司和管理处人员的薪金和行政费等。
  2.业主(住户)应于当月的20日之前到管理处清付管理费,逾期未交者,加收应交管理费总额乘以3‰的滞纳金。水、电费拖欠滞纳金按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欢迎业主提前缴纳。
  3.为使某些偶然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业主(住户)在入伙时须缴纳水电管理备用金。
  4.楼宇维修保养期满后的公共设施及外墙翻新大型维修工程费用,由管理处、业主(住户)共同分摊。
  二、业主须知
  1.业主必须在接到楼宇入伙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公司办理入伙手续。逾期办理者,每逾期1天,应交人民币1元以上,5元以下的逾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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