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投票表决,占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______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______万股。”,修改为“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______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______万股。”
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待于本次回购事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并依法完成有关手续后正式实施。
上述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本次股份回购的工作程序
为保护公司各方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本次股份回购已履行了法定程序。
1.公司____届____次董事会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国有法人股的方案》和《关于召开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会上公司董事和非关联监事均出具个人申明及独立意见报告认为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三公”原则,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作出了合理安排。
2.××××集团____届____次董事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审议并同意《出售所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的决议》,同意本次股份回购事宜,并决定了所得回购资金的运用计划。
3.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了《公司第____届董事会第____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的独立意见》、《××××集团第____届董事会第____次会议决议公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告了独立财务顾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并注销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了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大会,××××集团作为本次回购事项的关联股东,对公司拟以协议回购方式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并注销的方案予以回避,不参加表决。此次大会通过了《公司拟以协议回购方式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并注销的方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因此,本次股份回购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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