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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承销审核要点

  331.在盈利预测编制说明中,如果发行人的销售价格与毛利率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主承销商是否已对发行人盈利预测的可靠性作出了说明?
  332.盈利预测中是否包含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利润?如果有,是否详细披露了有关依据?
  333.盈利预测报告中是否有重大事项说明?
  334.公司如果选择披露盈利预测资料,则全体董事是否已经作出了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确保完成的承诺?
  二十六、关于资产评估
  335.增资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提供了历次法定资产评估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评估立项的文件? 
  336.增资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提供了历次法定资产评估时的评估报告?
  337.增资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提供了历次法定资产评估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评估结果确认的文件及相关折股文件?
  338.资产评估范围是否与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的范围一致?
  339.2000年9月22日以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时如需要资产评估,是否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40.2000年9月22日以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时如资产评估机构没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是否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复核?
  341.资产评估报告中是否有重大事项说明?
  二十七、关于验资报告
  342.是否已提供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时的验资报告?
  343.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标题是否为“验资报告”?
  344.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收件人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有关规定?
  345.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中验资范围的表述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有关规定?
  346.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中被审验单位责任与验资责任的表述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有关规定?
  347.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中验资依据的表述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有关规定?
  348.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中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的表述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有关规定?
  349.意见段是否明确说明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意见?
  350.注册会计师是否在意见段后增列说明段?
  351.是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及盖章?
  352.是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353.是否签署报告日期?
  354.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若为设立验资报告,其附件是否已包含“投入股本明细表”、“验资事项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附件?
  355.1996年1月1日后的验资报告若为变更验资报告,其附件是否已包含“变更前后注册资本、投入资本对照表”、“变更前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对照表”、“验资事项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附件?
  356.2000年9月22日以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时的验资机构是否有证券从业资格?
  357.验资报告中是否有重大事项说明?

第三部分 关于发行申请文件及有关程序性问题

  二十八、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的基本要求
  358.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是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发[2001]36号文的要求制作?
  359.是否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60.是否提供了一套按要求签署的发行申请文件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土地使用权证),是否提供了发行人律师的鉴证意见或出文单位盖章确认的副本复印件?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是否提供了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61.是否提供了按要求制作的完整、标准的申请文件电子文本(.doc或.rtf格式文件)?
  362.发行人全体董事是否审查、签署了整套申请文件,并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募股资金运用等文件上发表声明或承诺?
  363.是否有发行人董事对申请文件表述不同意或有保留意见?如有,主要意见是:
  364.是否有发行人董事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表述不同意或有保留意见?如有,主要意见是:
  365.是否有发行人董事对募股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述不同意或有保留意见?如有,主要意见是:
  366.是否发行人针对实际情况对证监发[2001]36号文要求的申请文件有所增减?如有,主要增减是:
  367.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验资人员等是否按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审慎等原则明确出具了专业意见?如没有,主要情况是:
  368.上述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是否带有保留意见或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地方?如有,主要是:
  369.上述机构是否按要求在所提供的有关文件上发表声明和签名盖章?
  370.主承销商是否按有关规定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并履行对申请文件进行质量控制的义务?如有保留意见或其他认为需提请中国证监会关注的问题,主要是:
  371.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机构是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否提供了上述机构及有关人员的证券从业资格的有效证明?
  372.上述机构最近三年是否没有受到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373.是否提供了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辅导汇总报告?辅导结论是:
  374.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出具了主承销商推荐函?推荐函所反映的发行人主要问题是:
  375.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是否不存在持有对方7%以上股权或为前五名大股东等重大关联关系?
  376.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之间是否存在融资、担保等事项?如有,主要情况是:
  二十九、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377.是否确信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按证监发[2001]41号文的要求制作?
  378.是否确信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符合证监发[2001]41号文关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及时性的要求?
  379.是否确信充分披露了所有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如有未明确规定但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主要是:
  380.有关规定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是否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并予以说明?如有,主要是:
  381.是否至少披露了发行人不少于最近三年的简要利润表、不少于最近三年末的简要资产负债表、不少于最近一年的简要现金流量表?所引用的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如有)是否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并由二名以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署?
  382.所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资料是否按要求在有效期内?财务报告截止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83.引用的数据是否提供资料来源,事实是否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384.是否不存在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385.招股说明书摘要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制作?
  386.招股说明书摘要是否不存在与招股说明书在内容上不一致,或因遗漏重要信息而误导投资者的情况?
  387.发行人全体董事是否仔细阅读并讨论通过了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并按要求签署了意见?是否就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发表声明?
  388.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法律意见、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是否经发行人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验资人员及其所在中介机构的书面同意?
  389.招股说明书中是否有其他应提请中国证监会关注的问题?如有,主要是:
  三十、关于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90.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否按证监发[2001]37号文的要求制作?
  391.是否确信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律师是否声明确认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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