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四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勘验结论重新勘验申请)
(××××)×××字第××号
×××:
你方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对×××(勘验法院的名称)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勘验结论有异议,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勘验的理由),并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重新勘验。
经审查,你方的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或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