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逾期卖出回购证券款还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回购场所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合 计
────────────┼───────┼───────┼───────
场内回购 │ │ │
│ │ │
场外回购 │ │ │
────────────┼───────┼───────┼───────
合 计 │ │ │
────────────┴───────┴───────┴───────
(3)披露应付款项中金额较大的前五大单位名称、金额和款项性质。
(4)应付款项中如有欠付个人或单位的融资款,应分别说明具体金额及是否逾期。
(5)应付款项中如有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应披露股东单位名称、金额和款项性质。
(6)应付款项中如有金额较大的(1000万元以上)应付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款项,应披露该公司名称、款项性质与金额,并注明是否逾期。
25.应交税金及附加,应按税种等分项列示期末应付未付的税额。
26.预提费用,应披露金额较大的前五种预提费用类别和金额。
27.代买卖证券款,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分类列示
────────┬─────────────┬─────────────
│ 期初数 │ 期末数
类 别 ├──────┬──────┼──────┬──────
│ 外币 │ (折) │ 外币 │ (折)
│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个人客户(户)│ │ │ │
人民币 │ │ │ │
港币 │ │ │ │
美元 │ │ │ │
小计 │ │ │ │
────────┼──────┼──────┼──────┼──────
法人客户(户)│ │ │ │
人民币 │ │ │ │
港币 │ │ │ │
美元 │ │ │ │
小计 │ │ │ │
────────┼──────┼──────┼──────┼──────
合 计 │ │ │ │
────────┴──────┴──────┴──────┴──────
(2)说明代买卖证券款中是否包括自营证券买卖款。如有,应披露具体金额。
28.代发行证券款,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承销方式 │ 期初数 │ 本期承购 │ 本期支付 │ 期末数
│ │ │ 发行人款 │
─────────┼─────┼──────┼──────┼──────
余 额 承 销│ │ │ │
包 销│ │ │ │
代 销│ │ │ │
│ │ │ │
─────────┼─────┼──────┼──────┼──────
合 计 │ │ │ │
─────────┴─────┴──────┴──────┴──────
29.代兑付债券款,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债券种类 │ 期初数 │ 本期收到 │ 本期已 │ 本期抵扣 │ 期末数
│ │ 兑付资金 │ 兑付债券 │手续费收入│
──────┼────┼─────┼─────┼─────┼──────
无记名债券│ │ │ │ │
记名债券 │ │ │ │ │
──────┼────┼─────┼─────┼─────┼──────
合 计 │ │ │ │ │
──────┴────┴─────┴─────┴─────┴──────
30.卖出回购证券款,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交易场所 │ 期初数 │ 期末数 │到期约定回购金额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银行间同业市场 │ │ │
其他交易场所 │ │ │
───────────┼──────┼──────┼──────────
合 计 │ │ │
───────────┴──────┴──────┴──────────
31.受托资金,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分项列示
─────────────┬──────┬──────┬────────
项 目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增减百分比
─────────────┼──────┼──────┼────────
受 托 资 金 总 额 │ │ │
未结算已实现资产管理利润│ │ │
─────────────┼──────┼──────┼────────
合 计 │ │ │
─────────────┴──────┴──────┴────────
(2)若尚未结算的已实现资产管理利润较大(超过受托资金总额的20%),应根据资产管理协议计算并披露公司可能提取的业绩报酬。
32.长期借款,应披露金额较大的前五笔借款的借出单位名称、本金、利率、期末数和借款条件。若有外币借款,还应单独披露期末外币借款总额和按报表日汇率折算的人民币总额。
33.应付债券,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债券名称 期限 利率 面值 发行金额 本期应付或已付利息 累计应付或已付利息 期末本息
34.长期应付款,应按其种类分别披露期初数和期末数。
35.实收资本或股本,应按下列格式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