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收款项,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分类列示
──────────────┬─────────┬───────────
│ 期初数 │ 期末数
类 别 ├──┬──────┼──┬────────
│余额│占总额比例 │余额│占总额比例
──────────────┼──┼──────┼──┼────────
A.应收认购新股占用款 │ │ │ │
B.逾期应收款项 │ │ │ │
B1逾期买入返售证券 │ │ │ │
B2逾期拆出资金 │ │ │ │
B3逾期应收利息 │ │ │ │
B4逾期应收股利 │ │ │ │
B5股民透支款 │ │ │ │
B6其他逾期应收款 │ │ │ │
小 计 │ │ │ │
C.其他应收款 │ │ │ │
──────────────┼──┼──────┼──┼────────
合 计 │ │ 100% │ │ 100%
──────────────┴──┴──────┴──┴────────
(2)逾期应收款项逾期帐龄分析
──────┬─────────────┬───────────────
│ 期 初 数 │ 期 末 数
逾期帐龄 ├───┬─────────┼───┬───────────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金额 │ 占总额比例
──────┼───┼─────────┼───┼───────────
1年以内 │ │ │ │
1-2年 │ │ │ │
2-3年 │ │ │ │
3年以上 │ │ │ │
──────┼───┼─────────┼───┼───────────
合 计 │ │ 100% │ │ 100%
──────┴───┴─────────┴───┴───────────
(3)逾期买入返售证券还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逾期帐龄 │ 场内回购 │ 场外回购 │ 合 计
──────┼────────┼─────────┼──────────
1年以内 │ │ │
1-2年 │ │ │
2-3年 │ │ │
3年以上 │ │ │
──────┼────────┼─────────┼──────────
合 计 │ │ │
──────┴────────┴─────────┴──────────
(4)详细披露应收款项中金额较大的前五大单位名称、欠款金额及款项性质。
(5)应收款项中如有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大款,应披露该欠款股东单位名称、欠款金额和款项性质。
(6)应收款项中如有金额较大的(1000万元以上)应收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款项,应披露该公司名称、款项性质与金额,并注明是否逾期。
4.坏帐准备,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1)期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动用 期末数
(2)若本期某些款项计提坏帐准备的比例和金额均较大(计提比例超过40%,金额超过100万元),应说明计提的标准和理由。
(3)以前年度计提坏帐准备的比例和金额均较大的款项,在本期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应说明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及现收回的原因。
(4)如已批准转为坏帐损失的应收款项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应说明此应收款项的性质和金额。若实际冲销的款项中有应收关联方款项,还应单独披露。
(5)说明对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且逾期帐龄较长(二年以上)的逾期应收款项不计提或计提坏帐比例较低(低于5%)的理由。
5.自营证券和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 期 初 数 │ 期 末 数
种 类 ├──┬──┬──┬──┼──┬──┬──┬───
│投资│市值│跌价│被质│投资│市值│跌价│被质
│成本│ │准备│押数│成本│ │准备│押数
───────────┼──┼──┼──┼──┼──┼──┼──┼───
股 票 │ │ │ │ │ │ │ │
基 金 │ │ │ │ │ │ │ │
国 债 │ │ │ │ │ │ │ │
企业债券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6.代发行证券,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承销方式 │ 期初末 │本期承购│ 本期已 │ 本期 │ 期末结存
│ 售出数 │或代销数│ 售出数 │ 转出数 │
────────┼─────┼────┼────┼────┼──────
全额承购包销 │ │ │ │ │
余额承购包销 │ │ │ │ │
代 销 │ │ │ │ │
────────┼─────┼────┼────┼────┼──────
合 计 │ │ │ │ │
────────┴─────┴────┴────┴────┴──────
注:本期转出数指代发行证券余额转自营或长期投资的金额。
7.代兑付债券,应按下列格式披露:
──────────┬──────┬─────┬─────┬──────
兑付方式 │ 期初数 │本期兑付 │ 本期交回 │ 期末数
│ │ 实物券 │ 实物券 │
──────────┼──────┼─────┼─────┼──────
预收资金方式兑付 │ │ │ │
代垫资金方式兑付 │ │ │ │
──────────┼──────┼─────┼─────┼──────
合 计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