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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基金单位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六、基金成立
  本节说明基金成立的条件及基金未能成立时已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说明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七、基金的投资
  本节说明以下内容:
  (一)投资目标
  例如,说明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说明基金只能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中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三)投资决策
  说明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
  (四)投资组合
  说明基金投资于投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说明股票、债券投资分别在基金资产中的拟占比例;
  说明选择不同证券构成投资组合所依据的原则。
  (五)投资限制
  说明依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的投资事项。
  (六)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八、风险揭示
  本节说明风险因素包括下列各项:
  (一)市场风险
  (二)管理风险
  (三)其他风险
  九、基金资产
  本节说明基金资产的下列事项:
  (一)基金资产的构成
  (二)基金资产的帐户
  说明基金资产应开设基金专用帐户。
  (三)基金资产的处分
  说明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的资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资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资产不得被处分。
  十、基金资产估值
  本节说明基金资产估值的下列事项:
  (一)估值目的
  (二)估值日
  (三)估值方法
  (四)估值对象
  (五)估值程序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十一、基金费用
  本节列明基金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托管费等,并具体说明其计提方法、计提标准、支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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