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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证券业务文书)

  ③实际投资项目如有变更,公司应介绍项目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及其披露情况,项目资金的投入情况,项目的进度及预计收益;若项目已产生收益,应说明收益情况;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应说明原因。同时还需说明原项目的预计收益情况。
  (2)对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进行说明。
  4.如果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须明确说明。
  5.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其中包括新建及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
  6.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重要决议及其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执行情况。报告期内配股、增发新股等方案的实施情况。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年初和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及增减变动的原因、年度报酬总额。
  公司应按自己的实际情况划分年度报酬数额区间,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每个区间的人数,并列明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
  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8.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9.其他报告事项。
  (六)监事会报告
  1.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重要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果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条可免于披露。)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作出评价,明确说明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条可免于披露。)
  4.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是否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实际投资项目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合法。(如果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以及实际投资项目有变更时,变更程序合法,本条可免于披露。)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发现内幕交易,有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如果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本条可免于披露。)
  6.关联交易是否公平,有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如果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条可免于披露。)
  7.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或者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低10%以上或较利润预测数高20%以上的,监事会应就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
  (七)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披露以下内容:
  (1)发生在编制本年度中期报告之后的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陈述该事项基本情况、涉及金额。已在本年度中期报告中披露,但当时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陈述其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及影响。
  (2)如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明确陈述“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半数以上成员变动,公司总经理变更,公司解聘、新聘董事会会秘书情况。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说明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应说明所涉及的金额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或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须披露详细情况。如果发生的交易属不同类型,应按以下要求分别披露: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结算方式及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可以获得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的,应披露市场参考价格,实际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大额销货退回需披露详细情况。公司还应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作出说明。
  (2)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帐面价值、评估价值、转让价格、结算方式及获得的转让收益,转让价格与帐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6.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三分开”情况,即明确说明上市公司相对于其控股股东是否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7.若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且该事项为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含10%)时,公司应详细披露有关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有关资产的情况、涉及的金额和期限、收益及其确定依据等。同时还应披露该收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8.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9.其它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其履行情况。
  10.公司报告期内更改名称或股票简称的情况。
  11.其它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股票条例》第六十条和《信息细则》第十七条所列举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注:对上述重要事项的披露情况(信息披露报纸及披露日期)应予说明。
  (八)财务会计报告
  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在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时须公布完整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全文。如果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披露完整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解释说明或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1.审计报告
  2.会计报表,包括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会计报表
  (1)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比较式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3)现金流量表。
  3.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按照附件一《会计报表附注指引》进行编制。
  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币会计报表核算方法;
  (2)坏帐核算方法。说明坏帐的确认标准,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以及坏帐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3)存货核算方法。说明存货分类、取得和发生的计价方法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4)短期投资核算方法。说明短期投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5)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法;对于长期债权投资,应说明其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的摊销方法;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6)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说明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率;
  (7)收入确认原则。说明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等取得的收入所采用的确认方法;
  (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说明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采用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如果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应说明是采用递延法还是债务法;
  (9)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说明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并简要说明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本年度如发生会计政策、合计估计变更,公司应当披露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数;因会计制度改变而发生的变更,应披露变更的内容、变更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如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或不易确定,应说明理由。
  (10)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①公司应披露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本公司对其投资额和所占权益比例等。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明确说明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②合并报表范围如发生变更,应当披露变更内容、原因。
  按照比例合并方法进行合并的公司,应特别注明。
  ③公司报告期内若发生购买股权而增加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的情况,应说明每个新增企业的购买日及其确定方法。
  (11)公司承诺事项、或有事项,应详细披露。
  (九)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其它事项。
  附件一:会计报表附注指引(略)

附件二: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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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  本次变动增减(十,一)  │本次变┃
┃          │ 动前 │               │ 动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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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送│公积金转股│增│其│小│   ┃
┃          │   │股│股│     │发│他│计│   ┃
┠──────────┼───┼─┼─┼─────┼─┼─┼─┼───┨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   │ │ │     │ │ │ │   ┃
┃1.发起人股份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2.募集法人股份  │   │ │ │     │ │ │ │   ┃
┃3.内部职工股   │   │ │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 │   ┃
┃  其中:转配股  │   │ │ │     │ │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 │     │ │ │ │   ┃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 │ │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     │ │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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