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标准将在1到100的范围内标出来。标出的数乘以上面所示的加权数而得出分数。为了符合进一步考虑的要求,每一建议必须至少得到每一标准可能得到的最高分数的一半并至少得到总分六十(60)分。
7.对费用的评价
在完成对质量的评价之后,将通知其建议未满足合格条件最低分数或认为不符合RFP和TOR/SOW要求的服务承包者并在完成选择过程之后将其财务建议原封不动地退回。将所确定的开启他们财务建议日期和时间通知其建议满足合格条件最低分数的服务承包者。
财务建议将在选择到场的服务承包者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开启封。将每一建议的服务承包者的姓名、质量分数以及所建议价格进行宣读并记录在案。
然后将对财务建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费用最低的建议将给100分财务分,而其它建议给予与其价格成反比的财务分。
8.对质量和费用的综合评价
通过对每一建议质量和费用分数加权并相加,将得到每一服务承包者最终分数。“费用”分数的加权数将构成总分数的__________%。然后将按其最终综合分数对服务承包者进行排队。
[注:给“费用”分数的加权数取决于要提供的服务的性质,而且范围可以从0到50%。较常规类型的服务对“费用”分数给的加权数高于需要高水平专业投入和服务质量是重要考虑的服务。]
9.授合同谈判
将邀请排位第一的公司进行谈判,以最终确定要提供服务的合同。谈判将在RFP的总范围内进行并将包括讨论(TOR)/(SOW)、方法、人员安排时间表、要分配的关键人员以及雇主的投入。如果谈判结果达不成可接受的合同,将终止谈判,而邀请排在下一位的公司进行谈判。一旦开始与排在下一位公司的谈判,就不能恢复先前的谈判。在谈判成功地完成之后,将迅速通知列在短名单上的其它公司,说明它们未中标。
10.避免利益冲突
要求服务承包者声明他们将他们的作用仅局限于提供所需要的服务,而且他们将取消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合伙者/隶属者参与任何其它有关的或任何其它会造成利益冲突的活动。
11.建议的费用
服务承包者将承担与编制和提交其建议有关的全部费用,而决不能使雇主有责任或有义务负担这样的费用。
12.现场参观
建议服务承包者参观要提供服务的现场,使他们自己熟悉现场条件并更好地估计要求。然而,要清楚地了解,这样的参观将完全由服务承包者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
13.征集建议书的澄清
潜在的服务承包者,如需要进一步了解RFP的情况或要求澄清RFP,可以按在BIDS第八项所示以书面形式或以传真、电传或电报的形式向雇主提出申请。雇主将以书面形式对索要信息或澄清的任何请求作出答复。而且不得晚于三十(30)天。询问(不标明来源)和答复将在提交建议截止日期前至少十五(15)天给所有被邀请提交建议的服务承包者各抄一份。
14.征集建议书的修改
14.1 服务承包者可以在提交建议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主动或者为回答潜在服务承包者的询问以发附件的方式修改RFP。
14.2 所发的附件将成为RFP的一部分并以书面形式或以传真、电传或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提交建议的潜在服务承包者,而且将对他们有约束力。潜在服务承包者应以书面方式对收到每份附件进行确认。
14.3 为了使潜在服务承包者在准备其建议中有合理的时间对附件进行考虑,雇主可自行延长提交建议截止日期。
15.建议的语言
除非在RFP中另有规定,服务承包者所准备的建议和服务承包者与雇主就建议所交换的函件和文件都将以中文书写。由服务承包者提供的任何印刷文献,只要附以中文译文,可以用其它文字。对于建议的解释,将以中文译文为准。
16.建议用的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