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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材料招标文件范本

电力工程材料招标文件范本


                  目录

  第一卷 招标程序
   第一章 招标程序流程图
   第二章 招标程序
  第二卷 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资格预审
   第二章 资格预审文件
  第三卷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协议书及有关文件格式
    一、协议书
    二、投标保函
    三、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履约保函
   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条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文件
  附件
   附件一:电力工程材料招标申请书
   附件二:电力工程材料招标议标文件
   附件三:电力工程材料投标书
   附件四:电力工程材料招标议标标底审定书
   附件五:电力工程材料中标通知书
   附件六:电力工程材料投标单位资格考评表
   附件七:电力工程材料投标报价表
   附件八:电力工程材料招标评标表(一)
   附件九:电力工程材料招标评标表(二)
   附件十:电力工程材料招标标底核算表

第一卷 招标程序

第一章 招标程序流程图



     工作内容                    管理部门

───────────────────────────────────────────
┌─────────────┐            ┌──────────────┐
│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材料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            └──────────────┘
┌─────────────┐            ┌──────────────┐
│资质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电力工程材料招标管理机构核备│
└─────────────┘            └──────────────┘
┌─────────────┐
│ 工程材料招标底价的编制 │
└─────────────┘
┌─────────────┐
│提报投标单位预审资料发投标│
│申请书          │
└─────────────┘
┌─────────────┐            ┌──────────────┐
│    投标资格审查    ├───────────→│项目工程材料招标领导小组  │
└─────────────┘            └──────────────┘
┌─────────────┐
│    发招标文件    │
└─────────────┘
┌─────────────┐
│     标前会     │
└─────────────┘
┌─────────────┐
│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
┌─────────────┐            ┌──────────────┐
│   材料标底的报审    ├───────────→│项目工程材料招标领导小组  │
└─────────────┘            └──────────────┘
┌─────────────┐            ┌──────────────┐
│ 评标原则的制定与报审  ├───────────→│项目工程材料招标领导小组  │
└─────────────┘            └──────────────┘
┌─────────────┐
│    开标       │
└─────────────┘
┌─────────────┐
│    评标        ├───┐        ┌──────────────┐
└─────────────┘   ├───────→│   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
┌─────────────┐   │        └──────────────┘
│    中标        ├───┘
└─────────────┘
┌─────────────┐
│   合同签订      │
└─────────────┘

第二章 招标程序

一、招标申请

  1.1 所有的大中型电力建设工程所需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电杆、铁塔、保温材料、水塔填料、树脂等)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
  1.2 招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2.1 必须是项目法人。
  1.2.2 有组织大中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管理经验,在本行业、本地区享有较高的信誉。
  1.2.3 有从事大中型电力工程建设材料供应管理的业务人员,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工程主要材料的技术经济信息、技术开发和材料质量管理等工作。
  1.2.4 与设计部门、制造企业、施工单位、大中型物资流通企业有着较稳定的联系。熟悉国内主要供应厂商的供应能力和资质情况。熟悉国内外市场主要材料的供求形势,价格水平和发展趋势,并拥有健全的材料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和丰富的资料。
  1.2.5 能够掌握电力工程建设大宗材料招投标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具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招标和评标的能力。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项目法人,须委托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项目法人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协议。
  1.3 项目工程材料招标条件
  1.3.1 已组建项目法人,董事会已成立;建设工期已确定;资金已落实。
  1.3.2 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已批准,有足够深度的设计文件满足材料计划的要求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要求。
  1.3.3 有设计单位确认的、符合施工进度要求的施工图纸交付进度。
  1.4 具备招标条件后,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前,应向电力工程材料招标管理机构申报《电力工程材料招标申请书》(附件一)。

二、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

  2.1 资格预审文件
  2.1.1 公开招标应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如不进行资格预审,则需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后审。
  2.1.2 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
  2.1.3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1.3.1 政府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企业资质证明;
  2.1.3.2 企业的资产状况;
  2.1.3.3 企业的业绩;
  2.1.3.4 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情况;
  2.1.3.5 仓储、运输能力;
  2.1.3.6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1.3.7 企业财务状况。
  2.2 招标文件的编制
  2.2.1 招标文件应由招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的范本编制。
  2.2.2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2.2.1 投标须知;
  2.2.2.2 合同主要条款;
  2.2.2.3 合同格式;
  2.2.2.4 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
  2.2.2.5 有关技术资料及附件;
  2.2.2.6 投标文件;
  2.2.2.7 评标文件;
  2.2.2.8 附件。
  2.2.3 招标文件的送审
  2.2.3.1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的电力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报国家电力公司工程材料招标管理机构核备。
  2.2.3.2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外的电力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由招标领导小组审定。

三、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3.1 资格预审通告由招标单位发布。
  3.2 发布的形式为:在一家以上全国性报刊上刊登。

四、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4.1 投标单位的资格材料由招标单位工作组负责审查。
  4.2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项目工程材料招标工作组可组织技术、商务专业人员对供货厂商进行现场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4.3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发给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发给被邀请的并且愿意投标的单位。
  5.2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无误,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5.3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5.4 修改或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5.5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单位在领取、阅读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后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6.1.1 书面解答。即招标单位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1.2 标前会的形式予以解答。即招标单位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标前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邀请招标和议标的不采取标前会的形式。
  6.2 标前会
  6.2.1 标前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在勘察现场后所提出的疑问问题。标前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7日内举行。
  6.2.2 标前会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招标单位在标前会上要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6.2.3 在标前会上还应对技术条件(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6.2.4 标前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出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6.2.5 所有参加标前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标前会。
  6.2.6 不论是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放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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