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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又名)公证书

[文书样式之一]
 曾用名公证书


                 (  )  字第  号

  根据  省  市户籍管理机关档案记载(或  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兹证明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原住  省  市  路  号(或现在  国),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曾用名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

[文书样式之二]
            又名(或曾用名)公证书

                     (  )  字第  号

  根据   省   市户籍管理机关记载(或  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兹证明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原住  省  市  路  号(或现在    国),又名(或曾用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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