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涨价而对收费率进行调整,一年不得多于一次,签合同后过十二个月方可进行第一次调整。呈交所有所建议的收费调整应附上说明主要理由的文件和凭证。服务承包者应呈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它任何相当的文件,令雇主信服地证明其公司的平均工资增长至少等于所要求的价格调高的百分比。价格调高应取得雇主的批准,而且无论如何不得超过由下列公式所计算出来的调整率:
调整率=协议调整率+[协议调整率×(I-Io)/Io],式中:
I—代表调整时的价格指数;
Io—代表签合同前一个月的价格指数。对任何一个调整期收费率的调整将不超过百分之十(10%)。
4.10 最终付款
在服务完成时,服务承包者应迅速提供最终帐单。只有在由雇主授权的官员发了完成证书并由服务承包者与其发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证书之后才能进行最终的付款。服务承包者在收到最终付款时应提供签字的清帐单。
第五条 雇主的义务
5.01 雇主提供的支持
雇主应以在本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__中所列的设施、设备、数据以及服务的形式免费向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提供。
5.02 雇主给服务承包者配备的人员
雇主应分配其人员与服务承包者一起工作。这样的人员将受服务承包者指挥和监督,不过,他们依然是雇主的雇员,而且他们的工资以及其它费用将由雇主承担。这样的人员名单与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__中进行介绍。
5.03 进入服务地点和现场的权利
雇主要保证使服务承包者有权进入为有效执行服务而需要进入的全部地点和现场,只要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满足所规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务承包者对这样的土地或财产由于这样的进入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将负责任,只要这样的损失是由于服务承包者或其人员的有意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 雇主的其它义务
雇主有及时出证明和按发票付款的附带义务,有义务合作而不是妨碍服务的执行和不是无理扣压或退迟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1 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1.1 服务承包者应:
(a)以正确的判断和最高的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遵照所有有关法律和规定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结果为雇主带来最大的好处;
(b)接受对本合同项下要执行服务的全部责任,其是服务承包者对雇主的义务;
(c)以高效而勤奋的态度进行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将可报销的费用降到最低限度,而不使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受影响。
(d)服务承包者应依照并严格遵守任何关于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伤亡补偿、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的法律以及环境、税和其它法律。
6.02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2.1 服务承包者应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雇主所进行的任何审查或批准将不能卸去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2.2 一旦雇主单方面所进行的任何重大变化会对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负面影响,则服务承包者可以要求发一书面免除责任书,免到这样的变化会对其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