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投标单位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招标文件上的资格审查文件。
15 运输方案
15.1 投标单位需提交合理、安全、可行的运输方案和有关服务的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运输方案和有关服务应包括文字资料、相关的图表和数据;并须提供备用方案。
15.3 投标单位提供的运输方案及备用方案应符合招标单位提出的要求。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一笔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6.2 根据投标单位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格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45日。
16.3 投标保证金是用来保护招标单位由于投标单位的行为而遭受的风险,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6.3.1 如果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3.2 如果中标单位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
16.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将按规定在投标有效期满后1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 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需明确注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和副本文件发生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
17.3 全套投标文件中应无加行、加字、涂抹或改字,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17.4 电报、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18.2 内、外信封应:
18.2.1 按下列地址邮寄:
____________(招标单位地址及邮编)
____________(投标单位)
18.2.2 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及邮政编码。
18.2.3 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规定的开标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18.2.4 投标报价表和投标保证金函应单独密封。
18.3 投标单位外信封未按规定密封和标注,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寄地址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招标单位可以拒绝提前拆封的投标文件,并退还投标单位。
19 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
19.1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可以邮寄或派人送交。
19.2 根据第8款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单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一切权利、责任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20 迟到的投标文件
20.1 根据第24款规定,招标单位可拒绝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原封退还投标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单位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2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应按第18和19款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21.3 投标单位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的这段时间内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22 开标
22.1 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2.2 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丁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2.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会的应事前书面通知招标单位,并表明认可开标的有效性。
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22.4.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2.4.2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22.4.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2.4.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交的投标文件。
23 开标宣布的内容
开标明将宣布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修改书(如有修改书)、投标撤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单位认为合适的其它一些细节。
24 开标时的规定
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应检验投标文件密封的完好性。开标后投标单位不得要求也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七、评标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组建。
26 终止评标
26.1 项目法人在授予合同前,如所有投标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有权终止招标过程。
26.1.1 最低投标报价高于或最高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一定幅度时;
26.1.2 投标者对招标文件没有作出根本性响应;
26.1.3 缺乏有效的竞争。
27 评标内容的保密
27.1 从开标日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单位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其他人。
27.2 投标单位以任何办法去影响招标单位进行评标或授予合同工作的行为,将导致投标单位的投标被废除。
28 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时采用)
未经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评标前须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31款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30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的确定
30.1 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30.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议前,招标单位将审核每一款项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30.3 实质性的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30.4 重大偏离或保留权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运输方案的合理、可行、安全、经济,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项目法人的权利和投标单位的义务;而且保留或纠正这种差异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正当的影响。
30.5 招标单位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30.6 招标单位将拒绝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单位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31 错误的修正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1.1.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2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32.1 招标单位将按第30条规定对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评标。
32.2 招标单位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考虑运输方案编制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投标单位的信誉、服务及优惠条件等综合评定结果。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八、授予合同
33 中标通知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通知投标单位其投标是否被接受。
33.2 在中标单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单位即迅速通知落选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33.3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 授予合同的准则
评标结束后,项目法人将把合同授予中标单位,其投标被认定是能实质性响应和最合理报价的投标,并确认有资格能圆满履行合同。
3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项目法人在授予合同时,在不影响投标总价和造成中标单位运输成本大幅度增加的前提下有权对“大型设备(货物)运输项目一览表”中的大型设备运输数量予以调整。
36 签定合同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中标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人到指定地点与项目法人按照合同格式签订合同。
37 履约保证金
37.1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附格式(见附件二)向项目法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10%的履约担保书。
37.2 若中标单位未按第37.1及38.1款的要求执行,招标单位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或没收投标保证金。
附件: 投(议)标邀请书
运标( )号
致:____________(被邀投标单位)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电力建设工程,经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决定对本工程建设所需的____________(设备名称)运输进行邀请投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若愿参加此投标,请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北京时间)与(招标单位名称)联系,以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售款概不退还。投标文件的最后接受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此时以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