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文件范本
目录
第一卷 招标程序
第一章 招标流程图
第二章 运输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 招标申请
第四章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第五章 招标通告
第六章 资格预审
第七章 标底价格的编制
第八章 出售招标文件
第九章 标前会
第十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第十一章 开 标
第十二章 评 标
第十三章 中 标
第十四章 合同签订
附件:
附件一:电力工程建设大型设备(货物)运输招标申请表
附件二:招标通告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第二卷 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
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书
第四章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第三卷 运输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协议书及有关文件格式
第四章 大型设备运输(货物)安全技术条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文件
第一卷 招标程序
第一章 招标流程图
工作内容 管理部门(国家电力公司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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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申请 ├───────────────┤ 管理机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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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的编制 ├────────────┤ 管理机构核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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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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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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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底价格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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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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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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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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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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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管理机构监督 │
│ 评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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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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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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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定 ├────────────────┤ 管理机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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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运输招标应具备的条例
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货物)运输,凡是项目法人认为生产制造厂不具备运输能力或需要与设备制造分开招投标的以及涉及到公路或水路运输的,都应该进行运输的专项招投标。
一、办理大型设备(货物)运输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法人已经确定落实;
2.设备采购合同已经签订,运输费用已经落实;
3.有与招标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4.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5.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6.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7.已组建项目大型设备运输招标领导小组。
二、不具备上述3—7条件的项目法人,可委托具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的工作。
三、项目法人组织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货物)运输招标的或因不具备招标条件而委托具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以下简称“招标单位”。
第三章 招标申请
一、由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出资建设的项目,项目法人填写“电力工程建设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申请表”(附件1),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管理机构审批。由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外出资建设的项目,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招标单位的招标申请经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第四章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单位应根据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货物)运输的具体情况,参照《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投标须知;
1.2 招标运输项目的技术要求及服务范围;
1.3 现场条件(设备货物装卸环境);
1.4 合同条件及格式;
1.5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1.6 投标书及投标附录;
1.7 运输分项报价及总报价表;
1.8 辅助资料及图表;
1.9 资格审查表(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
2 运输项目
对招标的运输项目,应详细列出其名称、数量、重量、尺寸、发运和到站地址、发货和收货单位、运输时间等。
3 投标价格
3.1 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2 可以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4 投标价格的计算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的计算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1 计价类别:
4.2 取费标准;
4.3 政策性调价文件等;
4.4 计价方法;
4.5 计算清单;
4.6 其它计价的取费依据资料。
5 投标准备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一般控制在45天以内。(含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及地点)
6 投标保证金
6.1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投标报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6.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45天。
7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7.1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7.2 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8 开标、评价、定标的日程安排
招标文件中应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具体日程安排予以明确,便于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准备。
9 承担风险的说明
10 合同条件的编写
招标单位在编写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运输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送审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以后,项目法人应进行审定并报国家电力公司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管理机构核备。
第五章 招标通告
公开招标应在《中国电力报》上刊登“招标通告”(附件2)也可以其它形式发表招标通告;邀请招标或议标应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议标邀请书。
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运输设备(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
3.招标运输设备(货物)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地点和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
第六章 资格预审
一、招标单位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以确保只有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资格预审的主要内容
1.投标单位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具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通过年审;
2.近三年完成的大型设备运输情况;
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财务、管理、技术、人员、设备、质量、服务等具体方面的情况;
5.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发给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第七章 标底价格的编制
一、标底价格的编制
当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一经确定,即可进入大型设备(货物)运输标底价格编制阶段。
1.确定标底价格的编制单位
标底价格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价格资格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2.标底价格的编制
标底价格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地编制标底价格。
二、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标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运输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市场的价格要素,确定和编制标底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