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 (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 (乙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于 年 月 日在 (合同签订地点)、在本公证员面前签订了前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公证,或经 部门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
甲方(转让方): (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编号;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职务: 。
乙方(受让方): (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编号;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委托代表人: ,职务: 。
公证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1: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此前,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全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2:如合同已经公证,可写明:该合同经 公证处公证,公证书编号为 ),依法取得 (地板编号或位置/街坊名称)土地使用权,领取了《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该土地使用权查无转让、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中约定转让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金额为(币种) (大写) 元整,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用途、地价支付方式、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