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拍卖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对委托人、拍卖人、拍卖师及竞买人资格的审查情况。
3.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对其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审查结果。
4.拍卖公告及拍卖标的的展示情况。
5.对拍卖规则内容的审查结果。
6.拍卖活动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
(1)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主管部门(如文物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2)拍卖标的的监管机关(如海关、人民法院、破产清算小组等);
(3)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拍卖标的的共有人、委托人的股东会、董事会等)。
7.承办公证机构名称、承办公证人员姓名及公证的法律依据。
8.拍卖的时间、地点及拍卖过程(含拍卖方式、竞价形式)是否符合拍卖规则。
9.拍卖结果及公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2)拍卖程序是否真实、合法。(3)对拍卖结果的确认。包括:买受人姓名、拍卖成交价格、成交标的物名称、成交时间等。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人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来源、瑕疵及相关责任的说明;
3.如有调查取证情节,可据查证时间对查证认定的事实在公证书中逐项列出。
4.拍卖活动有见证人的,应将其民事主体资格状况连同“见证人×××、×××在场见证”字样一并在公证书中加以描述。
5.公证员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6.公证生效日期。
7.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拍卖公证书参考格式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单位全称) (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拍卖
甲于 年 月 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 年 月 日举行的拍卖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