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物品清单》系本公证员和公证员 根据清点情况制作,所附 份资料(见附件九)系从上述行李箱中取得。
附:1.
2.
……
9.《物品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公司,住所地: 省 市 街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丙,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街 号
关系人:乙(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街 号
公证事项:保全物证
申请人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丙于 年 月 日来到我处称其单位E座202房已售出,而此房间曾作为职工乙的宿舍,内有个人使用物品若干,因乙出国未归,需给业主清空此房,为此,特向我处申请对该房间物品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张 及甲公司现场清点人员周 、唐 ,拍摄人员徐 于 年 月 日来到上述房间,对该房间内的物品进行了清点、拍照,公证人员张 现场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共3页,《物品清单》一份共10页;徐 拍摄照片21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及《物品清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周 、唐 的签名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照片共21张为徐 现场拍摄;照片底片保存于我处;保全物品封存于甲公司 号房间。
附: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公证书
( ) 字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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