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基本情况)
关系人:乙(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保全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证词内容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姓名或全称、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证人的基本情况及行为能力。
3.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的时间、地点。
4.保全的方式方法。包括:自书、他人代书、公证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等方式,后四种方式的制作人等。
5.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
(1)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见证人、翻译等的人数、姓名。
(2)告知证人(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3)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就重要问题对何人进行了询问,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
(4)通过保全活动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
(5)证人(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证人(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是否向证人宣读和经证人阅示,证人(当事人)在证据上的签名(或盖章或捺指印)是否属实等。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对所取得的证据的保全方式及存放地点。
4.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5.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年 月 日[注8]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街 号。
关系人:乙,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街 号。
公证事项:保全乙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