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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书(终止拍卖船舶用)

样式之十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院
                  民事裁定书
                (终止拍卖船舶用)
                       (××××)×海法××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国籍、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海法×字第××号民事裁定,将停泊在……港(锚地)的……(写明船籍、船名)予以拍卖。现申请人以……(简写申请终止拍卖船舶的理由)为由,向本院申请终止拍卖。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应当终止拍卖或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准许终止拍卖的,写:
  “一、终止拍卖……(写明船籍、船名);
  二、因准备拍卖船舶发生的费用……元,由申请人×××负担。”
  第二、不准许终止拍卖的,写:
  “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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