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公诉案件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11-1(新增)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稿)

               (公诉案件用)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你院 检 诉〔    〕  号起诉书,于    年  月  日向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经我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征求你院意见,请你院在三日以内将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函告我院。
  如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将全案卷宗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我院。

                             (院印)
                           年  月  日

  签发人:                 经办人

  本联存卷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11-2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

                 (公诉案件用)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你院 检 诉〔    〕  号起诉书,于    年  月  日向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经我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征求你院意见,请你院在三日以内将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函告我院。
  如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将全案卷宗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我院。

                                (院印)
                              年  月  日

                样式111的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制订,供基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该案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时使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