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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笔录(刑事案件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00-1


                 执行死刑笔录

                 (刑事案件用)

  案  由:
  死刑罪犯姓名:
  执行方法:
  执行地点:
  执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天气: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
  临场监督人:       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执 行 人:
  执行死刑情况:


  法医(或者检验人)验明毙命情况: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       (签名)
      临场监督人:           (签名)
      法医或者检验人:         (签名)
      书记员:             (签名)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00-2

          死刑罪犯    照片

┌──┬──────────────────────┐
│执 │                      │
│行 │                      │
│前 │                      │
│照 │                      │
│片 │                      │
├──┼──────────────────────┤
│执 │                      │
│行 │                      │
│后 │                      │
│照 │                      │
│片 │                      │
├──┼──────────────────────┤
│备 │                      │
│注 │                      │
└──┴──────────────────────┘


                样式100的说明

  一、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对死刑罪犯执行死刑时使用。
  二、“执行死刑情况”是指: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的,主要应记明几枪毙命、弹丸出入口的位置和方向,以及验尸情况等;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主要应记明注射的药物名称、剂量,注射的位置和方向,以及验尸情况等;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除记明具体方法和执行情况外,还应当记明何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采用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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