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70
关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
一案的审理报告
(一审刑事案件用)
(××××)×刑初字第××号
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和受害情况等)。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或者法定、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与被代理人的关系等。此项系指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未成年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有此项的,应列在被代理人之后另起一行续写)。
被告人……(首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党派、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被拘留、逮捕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时间和情况,现羁押处所;其次写明何时、何地、何故受过何种处罚,包括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犯罪判刑或者免刑和是否累犯等情况;再次写明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如有亲属侨居外国或者在台、港、澳的,亦应写明其情况)。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如果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多人的,应在其相关项目之后增项续写。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写明其姓名和案由)一案,由×××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 〕××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以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控诉”)。
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独任审判的改为:“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不写)。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