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65(新增)
×××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命令
(核准死刑用)
(××××)×刑×字第×号
×××人民法院:
本院已依法核准犯有××罪的罪犯×××死刑(如系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则应在“本院已依法核准××犯×××死刑”之前,增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规定”)。现命令你院自接到执行死刑命令之日起七日以内,将罪犯×××验明正身,核对犯罪事实无误,讯问有无遗言、信札之后,交付执行死刑,并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本院。如果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或者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应当停止执行的情况,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立即报告本院。
此令。
院长 ×××
(院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