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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撤销缓刑用)

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39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撤销缓刑用)

                   (××××)×刑执字第××号

  罪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现住址)
  ××××年××月××日,本院作出了(××××)×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者裁定),以……罪,判处被告人×××……(具体刑种、刑期)、宣告缓刑……(刑期)。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于××××年××月××日书面建议本院撤销对罪犯×××的缓刑。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简述公安机关提出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详述查证后认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撤销缓刑的具体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中对罪犯×××宣告缓刑……(期限)的执行部分;
  二、对罪犯×××收监执行原判……(刑种、刑期)。(刑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  审判员 ×××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书记员 ×××

                样式39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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