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35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减刑用)
(××××)×刑执字第××号
罪犯……(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和现服刑监所)。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了(××××)×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的刑种、刑期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及其刑期)。……(写明上诉、抗诉后二审法院的裁判结果和执行中的刑种、刑期变更情况)。执行机关……(写明机关名称)于××××年××月××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执行机关……(简述执行机关所提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理查明,……(写明确认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和证据)。
本院认为,……(写明应予减刑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罪犯姓名和对其减刑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样式35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订,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时使用。
二、样式首部的案件由来部分,关于二审裁判结果的表述,分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