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和×××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四,原系二审维持原判,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和×××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中……(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和×××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中……(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五,原系二审改判,再审后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和×××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六,原系二审改判,再审后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样式30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制订,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经提起再审程序后,组成合议庭或者另行组成合议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再审,确认原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决定予以改判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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