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6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二审发回重审用)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决结果)。被告人×××不服,以……(概述上诉的理由)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具体写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样式16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九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制订,供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决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