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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司董事会事项文书

  此外还决定授权财务主管根据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修正本第248条规定的范畴,从公司交纳联邦所得税第一份报表开始扣除上述开销,比率按60个月期限,从公司开始业务的第一个月起予以计算。

          有关联邦税收S章公司税收待遇的规定

  董事会接下讨论了按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修正本第S章规定纳税的好处。经讨论,正式提议和附议,一致决定
  本公司应根据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修正本第S章的规定,选择按小型企业待遇交纳联邦所得税。
  此外,本公司官员应采取一切必要和正当措施实施上述决议,除其它事项外,包括从公司股东处获得必要的认可和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将必要文件交国内税收署注册存档。

           按1244条规定认定股票资格

  董事会接着讨论了如何使本公司股票否符合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修正本第1244条所规定的股票资格,以及如何组织和管理公司,使之成为法典所规定的“小型企业”。经提议和附议,董事会一致决定。
  根据联邦、加利福尼亚州和其它任何适用的证券法规,授权公司有关高级管理官员发行和出售股票,收回一笔作为资本和缴纳盈余的款额和其它财产,其总额不得超过1,000,000美元。
  此外,股票的发行和销售必须按1244条规定进行,由此让公司及其股民能受到该条规定的保护。
  此外,公司有关官员应按1244条规定作好必要的记录,从而使得因转让公司股票而受损失的股民在交纳个人所得税时能决定他或她自己是否有资格得到通常的损失扣减待遇。

               股票发行的批准

  董事会下一个议题为发行和出售股票为公司筹措资金。经正式提议和附议,一致决定
  公司将对下列人员发行和出售下列编号的业经授权的普通股票每股份值如下。董事会在此还决定股票每股份值(而非货币)对公司的公平价值如下所列:
姓名        股票号码       每股份值       公平价值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
  此外,公司应严格按照《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典》第25102条第5款所规定免予股票限制的条款发行和出售这些股票。
  此外,在此授权和命令本公司有关官员为股票的发行和销售采取必要或恰当的行动和签署必要或恰当的文件。
  鉴于会议别无其它议程,经正式提议和附议,会议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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