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3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异议成立的,写: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
  “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